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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员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范文(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人员管理办法规章制度1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损公利己。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八、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九、清洁工作中,不得妨碍客人的行动。发现工作会妨碍客人时,应先停止工作,面带笑容,退出等待,并对客人致歉。
十、工作中,应时刻牢记文明工作语言。不得以粗俗语言对待客户,不得与客人发生争吵。
十一、树立全局观念,员工之间要团结一致,相互协作,互相帮助,和睦相处。
人员管理办法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保管职工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
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第十条职工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第十一条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第十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材料统一使用16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第十三条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见附件一)(附件略)。
第十五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职工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五章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条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授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第六章档案的转递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附件略)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1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人员管理办法规章制度3
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考勤是年度考核、评奖、晋升和推选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依据,必须严肃对待,做到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三条考勤对象:温泉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草原监理所全体干部职工。
第四条各单位干部、职工采用考勤登记制度。
㈠考勤由专人负责、每日记录。各单位办公室主任负责登记考勤,每月公布一次机关干部职工出勤情况,并报财务室执行。
㈡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本局制定的机关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不请假,有事外出事先向办公室告知,领导之间要相互通气。一般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没有特殊情况上班时间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外出办事也要事先向办公室说明事由,以便办公室随时掌握,方便联系。
㈢执行国家规定的机关上下班时间(下称规定时间),即八小时工作制,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一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岗位等。
1、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走(下乡、出差除外)。
(女同志可晚到或提前15分钟上下班,男同志一律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第五条工作时间不得酗酒、睡觉、大声喧哗,不得玩游戏、上网,不得打牌、打麻将,影响工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处罚。
第六条请销假制度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假期由股室负责人审批,一天假期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以上假期由局主要领导审批;中层以上干部请假,均由局主要领导审批。任何情况下请假均需书写请假条(请病假的还需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并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局长签字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方可准假。请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出差
干部职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派差单,说明外出事由,报销出差费以派差单和考勤登记为依据。驾驶员出差实行实报实销,其它干部下乡无出差费。
第八条旷工
目无组织纪律,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岗位的作旷工处理。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㈠迟到或早退3次视为旷工半天。
㈡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等未经批准擅自休息的。
㈢持假证明休病假,经查证属实的。
第九条处分
对无故旷工影响工作者,按照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旷工半天者,给予警告处分,并扣发1天工资;每旷工1天扣发2天的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者,扣除年终干部考核第13月奖励工资,并实行待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上报县劳动人事局予以给予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20__年月日起执行,各站所可参照执行。
人员管理办法规章制度4
为了创造一支以店面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
一、值日生需提前到岗,把卫生打扫完毕,卫生包括室内、卫生间、室外门脸玻璃,柜台由个人负责,保持清洁明亮。
二、服从分配和管理,不得损毁店面形象,透露店面机密,精神饱满地进入工作状态,坐姿、立姿都要大方得体。
三、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四、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得嬉笑、打闹、睡觉而影响本店面形象,迟到和早退应扣除相对应的金额,当天未来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当自动离职处理,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过经理同意方可请假。
五、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不许用店面电话打私人电话。
六、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顾客;微笑是每个销售人员的基本表情,面对顾客应表现出热情、真诚、亲切、友好、专业。
(2)了解各产品性能,向顾客合理的介绍,说话语气要轻。
七、辞职条件
(1)员工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
(2)如需离职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工资,不发提成。
公司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人员管理办法规章制度5
第一条员工必须在员工食堂就餐,严禁在宿舍、走廊,办公室等地就餐,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二条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三条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
第四条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准乱扔脏物,严禁在食堂内吸烟。
第五条就餐员工要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不准损坏餐具、餐桌和餐椅,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如有倒饭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清洁。
第二条员工实行轮流值日,对员工宿舍进行日常清理。
第三条在员工宿舍不得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第四条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炉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违者罚款20元。
第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第七条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或开除。
第八条男女员工不得混居一经发现,将开除处理。
第九条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翻动他人物品,违者处20—50元罚款。
第十条不得损坏宿舍内备品,违者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值日卫生清理不干净,将处2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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