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优化党建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锦集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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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是个人或团体,对某件事情未来要如何的操作,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优化党建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锦集四篇,欢迎品鉴!

优化党建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

  近期,xx区西园街道人大工委组织部分该区四届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实地检查等形式,深入调研基层党建工作发展情况。调研发现,当前,城市化正进入加快发展期,五湖四海的社会人口大量涌入城市,新的小区如雨后春笋涌现。不仅给城市管理与社区服务提出了新要求,也为新时代的社区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课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建立党组织难度大。现在的社会型小区,人员来源地域广,人口流动性大,工作稳定性差,生活水准参差不齐;多数党员户籍随迁,组织关系不一定随迁,这给组建党组织带来很大难度。

  二是缺少有效的联系。党员人数众多,人员年龄结构较多,各年龄段人员都有,要将党员支部建立起来,联系全部党员召开党组织会议较难,缺少合理有效的联系,无法发挥好党组织的宣传教育、组织生活、学习交流、管理服务、上传下达、工作互动、民主监督等作用。

  二、几点建议

  一要完善组织协调,健全活动场所和制度。社区党组织要积极协调小区物业,给党支部安排党员活动室,挂牌和设置党旗,布置宣传栏,配备基本的办公用品等。明确支委分工与党小组长的任务,联系关爱本组老党员,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宣传党的精神,关注社区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要线上上传下达,线下走访解疑。建立社区党组织QQ群和支部微信群,畅通互动联系渠道。党支部小组组长通过对组员的了解,向支部汇报,支部积极向组织反映,两级同步了解党员需求、存在的困难,并细化措施予以解决。

  三要变虚地为实地,让党群成堡垒。建立党支部微信群,不仅能把党员组织起来,还可以把党员发动起来,让虚似空间变为现实空间,让党群充分发挥建党的功能。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发挥好宣传教育、组织生活、学习交流、管理服务、上传下达、工作互动、民主监督等功能作用。同时,要求党员在微信群不得发布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定不一致的言论,不得散布、传播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优化党建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党建引领发展,确保年度党建工作综合考核跻身全县前列,现就加强全镇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强化主责意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抓党建就是抓关键”,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关键就是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只有“一把手”聚精会神抓党建,才能以上率下、以上示下,一级带一级、层层落实到位。开展“双述双评”活动是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基本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主持、亲自督办。

  二、全面推进党建引领。一是树立“融入中心抓党建”的工作意识。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以党建统揽全局,以党建带群建,以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解决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两张皮现象。二是做到“三个不忘”。在安排全盘工作时不忘安排党建工作,在落实各项任务时不忘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保障作用,在工作遇到困难时不忘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多元化发展“党建+”。以党建引领,全面实施“510”工程,促进党建工作与项目建设、脱贫攻坚、平台运用、乡风文明、基层治理等中心工作相结合,实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工作常态,确保各项工作均实现晋位升级。

  三、全面夯实党建基础。一是抓好基础。严格抓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三议三公”、 “双述双评”、党员冬春训、党员量化积分、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各项基本制度,今年将按照相关程序处置一批不合格党员。二是突出重点。牢牢抓住党支部主题党日,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一系列党建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在全镇开展主题党日“竞赛活动”,对各单位特色活动进行评比,对特别突出的给予一定奖励,提升党建工作实效。三是树立品牌。紧紧结合我镇的综合性特色,大力发展城市党建,结合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联创共建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等相关品牌。四是注重成效。评定党建工作是否有价值,就是看党组织能否解决实际问题,能否不断激发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工作服务平台和网络平台,注重策划,搭建载体,不断提高党员和群众素质,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四、全面提速提质提效。一是强化党建业务能力。一方面,要请进来授课解惑、丰富营养。在全镇举办形式多样的党建业务培训,提升机关、村(社区)、部门单位的党建业务知识水平,并通过考试来验收成果;另一方面,要走出去参观学习、取长补短。组织各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到其它乡镇党建示范点参观学习先进基层党建工作经验。通过现场讲解、宣传展板、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观摩学习党建示范点的“硬件”和“软件”建设。二是结合实际、分类推进。在2017年的基础上创建15个新的党建示范点,其中村(社区)、部门单位示范点12个,新增“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示范点3个,通过以点带面,引领队伍建设规范发展,激励各单位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同时,持续推行“一村一社区”帮带活动,利用社区优势带动村级党建工作提升,从而实现全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快速上新台阶。

  五、全面开展定期督导。一是落实每月一清单制度。推进工作任务日清月结,进一步规范提升党建基础工作。二是定期开展常规督查。做到一个季度一次督查评比,针对存在的问题当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督促各单位按期整改落实到位,并做好督查反馈工作。定期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交叉检查。三是严格开展专项督促。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补齐短板。

优化党建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3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努力做对党忠诚的表率、履职尽责的表率、作风务实的表率、依法用权的表率和廉洁自律的表率,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和形象,推进广播影视中心事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潍坊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临朐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结合中心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以“两学一做”为抓手,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全面落实机关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培养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要求,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机关党员干部队伍,树立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2.目标任务。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核心任务,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坚持思想教育从严、组织建设从严、作风要求从严、制度执行从严,通过对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着力抓好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推动机关工作水平和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做到走在前列、起好带头作用,在实现“又好又快、进位争先”中打头阵、当先锋,为建设实力广电、魅力广电提供有力保障。

  二、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

  3.科学设置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严格按照《党章》和《条例》规定设立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广播影视中心党委下设机关支部、电影公司支部和老干部支部三个支部,各支部每届任期3年。

  4.理顺机关党组织领导管理体制。逐步强化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机关党建工作“一盘棋”格局。

  5.选优配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针对机关党建工作实际,把党性原则强、政治素质高、熟悉党务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配备到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中。设专职副书记,具体负责本单位党务工作。

  三、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职能作用

  6.突出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要紧密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强化立根固本,提高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强化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明确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增强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认真组织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学深悟、常学常新,促进机关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对讲话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切实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要坚持领导带头领学,通过领导干部参加支部专题学习讨论、讲党课等形式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认真落实“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要求,促进党员干部照着标准做、对着问题改,以淌水崖水库建设群体和牛寨村党支部为标杆,认真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自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7.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总结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益经验,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统筹安排,从严要求,把好关口,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规范支部生活,建立支部生活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建立组织生活报告和通报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重视运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鞭策先进、激励后进,更好地帮助党员整改提高。

  8.从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严格党员条件,突出政治上的先进性、素质上的全面性、标准上的严肃性,落实责任追究、发展对象新闻媒体公示、组织员跨党委交叉考察制度,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9.加强党内民主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完善监督的内容和方法,建立职责清单、权力清单,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履行职责以及机关贯彻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实施考核奖惩等情况的监督。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拓宽党员了解党务工作渠道,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党员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建立健全机关党内民主制度和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主要负责人通报有关情况,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的良好氛围。

  10.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成效。加强干部人文关怀,深入了解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跟上解惑释疑、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帮助党员干部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心理和感情沟通,努力把问题谈开、思想谈通,促进干部队伍和谐。组织做好建国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走访慰问工作。深入开展机关文明创建活动,丰富机关文化生活,打造健康向上、团结奋进的团队精神。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党员集中培训、流动党员管理等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使党员教育管理真正严起来、实起来。

  四、加强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11.严肃机关纪律规定。要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加强机关经常性纪律教育,促进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自觉按制度、按规矩办事。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加大干部问责力度,认真落实《临朐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和《临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加强明查暗访,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12.着力改进机关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要求,把作风建设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坚持不懈纠治“四风”,紧盯新动向、解决新问题,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全面规范公务接待、会议活动等。突出抓好机关效能提升,根据行业、职业特点,积极探索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方法和途径。抓好工作纪律、“为官不为”等专项整治,明确衡量标准和纠治措施,着力解决部分机关干部“三个不够高、四个不够强”等问题。

  13.深化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主动亮身份、创建优质服务品牌、开展志愿服务等做法,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在工作中当标兵、作模范。深化“进千村、入万户、察民情、解民忧”和包村联户活动,组织进村干部当好“八大员”,突出抓好“五个好”工作任务。完善选派“第一书记”制度,统筹规划安排,细化职责任务,更好地推动基层组织建设、产业发展、精准扶贫等工作。健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主动认领社区服务岗位和事项,每年参加社区志愿服务不少于2次。

  五、扎实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14.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和监督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细化任务,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机关党组织要协助党委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具体工作任务落实。

  15.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创新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将其作为“三会一课”和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案件通报、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强化岗位廉政教育。建立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廉政专题学习,至少组织开展1次警示教育活动,让党员干部真正受警醒、明底线、守规矩。抓好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完善廉政文化示范点,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倡树克己奉公、廉洁从政的良好风气。

  16.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查找研判岗位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形成抓早、抓小的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对机关重点领域、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完善制约机制,促进权力行使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干部成长安全。对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要及时核实情况、诫勉谈话,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问题。

  六、认真落实机关从严管党治党责任

  17.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要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机关党建工作,重点做好计划审定、力量选配、经费保障、活动开展等工作。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积极支持并带头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任务落实。

  18.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落实好机关党支部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做好考评结果的运用。把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在单位绩效考核中加大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权重,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19.强化机关党建工作保障。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一般按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2%配备。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从本单位综合公用保障经费中列支,重大活动划拨专项经费。

优化党建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4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甘肃省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加强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实践,是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通过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基础,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服务市委中心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

  二、主要内容

  (一)党员教育规范化

  1.党员日常学习教育。以提高思想政治素养、理论政策水平和本职工作能力为目标,突出抓好《党章》党规及国家法律法规、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抓好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社会、生态、金融、科技等知识的学习。大力开展读书活动,倡导党员干部日读1小时,月读1本书;党支部(党小组)每月组织2次以上集中学习,党支部每季度围绕一个专题进行1次集中讨论交流,每年围绕业务工作组织1次调研研讨。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党组织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政策理论、形势任务的宣讲或辅导。

  2.主题党日教育。各党组织根据中心工作确定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党日教育活动,并形成常态化。主题党日教育活动,在内容上突出尊崇《党章》、强化在党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等,形式上以重温入党誓词、爱国主义教育、参观教育基地、党史知识竞赛、党纪警示教育等为主。主题党日活动每年开展1次,可结合“七一”建党纪念活动开展。

  3.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全市关于先锋引领行动的安排部署,按照“五项争创”活动的基本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培养、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引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争做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和时代先锋。市直机关工委每两年开展1次推荐表彰活动,各党组织每年“七一”或年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对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

  4.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机关工作人员思想状况,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与工作人员谈心交心制度,采取多种方式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工作实效,激励和引导机关工作人员以良好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党组织每半年向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汇报1次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年底形成思想政治工作自查报告,报市直机关工委。

  (二)组织建设规范化

  5.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市直机关部门单位,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市直机关工委同意,也可设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立、撤销或设置调整,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6.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机关党委委员5-9人,党总支委员5-7人,党支部委员3-5人,除设书记(必要时设副书记)外,应设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机关党委每届任期4年,党总支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每届任期2-3年。机关党组织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需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年。换届选举程序为:党组织上报换届请示—→市直机关工委审查同意—→推荐候选人—→市直机关工委预审—→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市直机关工委批复。机关党委下辖党总支和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由各机关党委审批,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委员出现缺额,应及时补选。

  7.机关党组织班子配备。市直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一般由分管人事的部门党组或单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党组书记担任。党员人数50名以上或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组织,设专职副书记,按内设机构正职干部配备。专职副书记,一般应当任满一届,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市直机关工委的同意。机关党委、党总支下辖党支部书记,由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的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实行“一岗双责”。

  8.机关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安排1次。党支部每年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每年向党员大会、上级党组织述职1次,上级党组织或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进行点评,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要参加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为机关党员至少讲1次党课。

  9.党员发展转正。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计划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发展基本程序为:递交入党申请书—→支委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培养教育考察1年以上—→列为发展对象—→政审、公示—→市直机关工委预审—→填写入党志愿书—→党员大会讨论并票决接收为预备党员—→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委)派人谈话—→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委)审批—→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落实公示与票决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严格整理好各环节材料。

  10.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逐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主要流程: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原单位党组织上级党组织接转—→市直机关工委接转(转至市委组织部的先经市委组织部接转)—→党员新单位党组织上级党组织接转—→党员持介绍信到新单位党组织报到。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学习、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不转移组织关系,开具党员证明信。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填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11.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员每月应按规定的比例和数额交纳党费。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每年12月中旬向市直机关工委上缴党费,并向党员公示1次年度交纳党费情况。有留存党费的党组织,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留存党费,党费主要用于党员培训、订阅购买党员教育资料、表彰先进和补助生活困难党员。

  (三)作风建设规范化

  12.联系服务群众。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结合重大节庆纪念日,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具有党建特色的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与“联村联户”和“精准脱贫”行动,广泛开展机关党组织与贫困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活动;落实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制度,在职党员到居住社区认领1个以上服务项目或岗位,每年至少参加1次社区组织的活动;窗口单位党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满意窗口、优秀服务标兵等争创活动,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运用网络、微博微信、QQ群等载体,畅通党员群众表达意见诉求渠道,提高服务群众效率。

  13.党员承诺践诺。机关党组织协助部门单位完善落实岗位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位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和失职追究制等有效制度,督促和引导党员落实服务群众要求。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等活动,通过个人承诺、组织审诺、公示明诺、督查践诺、民主评诺,落实在职党员服务承诺制度,推进机关作风转变。党员每年年初提出服务承诺内容,年内落实承诺事项,年底由党组织进行民主评诺。

  14.作风督查评议。发挥机关党组织教育、协助、监督等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抓好机关作风建设,采取不同形式,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以及学风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有关规定,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参与组织好部门单位推进效能风暴行动、改进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等机关效能建设的民主评议活动,及时报送评议结果。

  (四)党内监督规范化

  15.党员从政行为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要求,用《党章》党规、好干部标准对照检查党员干部从政行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八项要求”,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规定要求,做到讲纪律守规矩。

  16.反腐倡廉教育。以《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为重点内容,定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通过举办廉政大讲堂,参与新提任干部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等措施,落实廉政警示教育制度。每年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少于4次;年度党课教育,应安排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上1次廉政党课。

  17.机关党内监督。机关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督促单位领导班子按期开好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年度召开党员大会听取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作风、道德品行和履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每年向市直机关工委反映1次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18.党员违纪问题处理。对部门单位违纪违法党员,机关党组织应依据市纪委、部门纪检组、市直机关纪工委等纪检机构调查认定的错误事实材料,或司法机关的生效裁定和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审慎地形成处理意见,逐级研究审查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工委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违法党员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理批复。

  (五)保障运行规范化

  19.工作制度建设。机关党支部健全完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教育、党员管理、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报告反映工作、发展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党内监督、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党员服务承诺等经常性党建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制度规定要求,促进党建工作规范运行。

  20.党建阵地建设。机关党组织按照“有活动场所、有醒目标识、有党旗誓词、有电教设施、有学习资料、有工作制度”的“六有”要求,建立党员活动室。办公用房紧张的部门单位,党员活动室可与会议室、“道德讲堂”、“党员书屋”等合建,综合利用。发挥党员活动阵地作用,定期开展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

  21.人员经费保障。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应不少于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2%,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保证机关党建工作需要。

  22.党建工作资料。机关党组织做好党建工作资料收集整理、记录记载工作,及时报送有关资料与信息。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党员学习计划、党员学习体会、专项活动安排及总结、民主评议党员、缴纳党费登记、党内统计等文件资料,应备份留存,收集齐全。党组织会议或活动,记录记载应清晰完整,准确规范。

  三、保障措施

  (一)市直机关工委督查考核。市直机关工委要加强督查考核,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每年初,提出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年内适时进行调研督查,年终组织述职评议,并进行综合考核,推动党建工作规范运行。考核成绩报市委组织部、市督查考核局,作为部门单位年度工作业绩、领导班子考核结果的依据,同时作为党组织评选先进的依据。

  (二)部门领导班子支持指导。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要强化抓机关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力度。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部门单位总体工作布局,每年至少听取1-2次机关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在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

  (三)机关党组织对照落实。机关党组织书记要履行职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照机关党建工作规范性要求,健全完善经常性工作制度,切实抓好党员学习教育、组织建设、机关作风、党内监督等机关党建工作,落实“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服务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促进业务工作进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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