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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工作调研汇报材料【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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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是调查研究,含有解决专项问题的意思,而且是在自己的下属地考察是学习观摩的意思。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宗教工作调研汇报材料【三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一】宗教工作调研汇报材料

  按《区政协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安排,区政协中共、经济、特邀、社保、宗教界别活动小组于9月份对我区宗教工作进行了调研,组织委员实地察看了黄塘福音堂、慈云宫等宗教活动场所,听取区民宗局的相关工作汇报,并邀请宗教界代表人士进行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宗教工作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有佛教、道教、基督教三大教种,共有宗教活动场所100多处,依法登记的有65处,宗教教职人员280多人,信仰各种宗教的群众6万多人,有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基督教协会4个爱国宗教团体。

  近年来,我区宗教工作部门始终坚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积极主动地做好宗教管理工作,为推动我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加强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开展了以安全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帮助加强宗教内部事务管理,依法取缔“仙人宫”非法宗教场所,制止打击全能神的渗透活动。通过依法管理,党的`宗教信仰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基本上能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活动的需要,正常宗教活动能依法有序地开展,信教群众大都能积极协助政府自觉抵御各种敌对势力和邪教的渗透。二是引导宗教团体、信众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开展了“栽爱心树,造同心林”、扶贫助学、祈福等社会公益活动。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区三个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在扶贫济困、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等方面共捐款600多万元,得到了社会认可和群众的赞誉。三是注重宗教文化的传承工作,发挥佛教香花传承基地的作用。作为“梅州市佛教香花传承基地”的慈云宫,积极开展香花佛教科仪为主的宗教文化交流活动,促进梅州佛教香花的传承向前发展和我区宗教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维护宗教领域稳定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经常向宗教界人士和信众传达党的宗教政策。

  2、宗教教职人员素质不高,宗教团体能力不足。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楷模,品德上能服众的爱国宗教人士比较少,缺乏有向心力、凝聚力,宗教素质较高的教职人员;宗教团体协调解决问题能力差,主动性不强,难以起到“桥梁”和“枢纽”作用。

  3、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不够规范。不少宗教场所的财务制度、管理方式等透明度不高,缺乏有效、可行的监督机制。有的没有依法建立管理组织,有的虽建立了管理组织,制定了管理制度,但落实不到位,尤其是宗教活动场所内部财务管理比较混乱。

  4、宗教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不够。如慈云宫具有640多年历史,是梅州市唯一的佛教香花文化传承基地,又是广东省唯一客家佛教香花文化基地,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深受海内外信众支持,但目前对其作为佛教香花文化基地的开发利用还不到位。

  三、几点建议

  要认真研究我区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助力“和谐之区”建设。

  1、高度重视,不断提高对做好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是建议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应该科学地认识宗教,尊重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辩证地定位宗教问题。二是建议定期对各级领导和宗教管理干部进行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通过学习,让广大干部正确认识宗教问题,掌握处理宗教问题的政策和方法,提高应对能力,切实做好宗教工作。三是加强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负责人的培训教育,使他们更多地了解党的宗教政策,自觉地把爱教与爱国结合起来,在和谐之区建设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2、规范管理,积极探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新路子。一是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章立制,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组织机构,加强宗教场所制度建设;二是要依法加强对宗教场所和教职人员的管理,对宗教场所的制度落实、财务状况等进行定期检查,提高宗教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要帮助宗教团体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培养、选拔、使用力度,努力造就一支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3、严密监控,有效抵御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一是应切实为信教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把广大信教群众的精力和智慧凝聚到发展经济、共同致富上来;二是应进一步规范信教群众的活动,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具体指导,使广大信教群众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是应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四是应严格执法,坚决取缔非法宗教组织,及时与公安等部门联系,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4、挖掘资源,加强规划引导发展宗教文化旅游。深入挖掘提升宗教文化资源,加强规划引导和开发利用,搞好环境美化绿化,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发展宗教文化旅游,助推广东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建设。建议根据广东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建设和梅江区发展文化旅游相关要求,把慈云宫香花文化传承基地打造成为我区宗教文化旅游和人文观光旅游胜地,推动我区经济文化繁荣发展。

  5、宣传鼓励,引导宗教充分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宗教界继续开展植树造林、休渔放生、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活动。支持宗教界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大力倡导、鼓励并规范宗教慈善活动,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篇二】宗教工作调研汇报材料

  最近,市人大侨民宗委员会就本市贯彻实施《市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以及听取对该条例的修订意见,召开各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例会。为了了解本区贯彻条例的情况,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区宗教活动的基本情况

  我区是的一个宗教工作大区,现有三大著名的宗教活动场所,即徐家汇天主教堂、基督教国际礼拜堂和龙华寺,涉及天主教、基督教和佛教三大宗教。本区的宗教情况呈现以下一些特点:

  (一)宗教活动场所历史久,规模大

  如龙华寺建于公元242年,距今已有年,是历史最悠久的寺庙,徐家汇天主教堂和基督教国际礼拜堂分别建于1910年和1925年,也都有80年以上的历史。徐家汇天主教堂是远东第一大堂;龙华寺是最大的佛教寺庙;国际礼拜堂的规模在基督教活动场所中也是屈指可数的。

  (二)外事接待活动规格高、影响大

  本区内的各大宗教活动场所不仅在,而且在国内以至海外都有深远的影响力,像徐家汇天主教堂不仅是远东第一大堂,而且是天主教教区主教座堂;基督教国际礼拜堂则是本市海外堂友最多、与世界各地友好交往最多的基督教礼拜堂。这些宗教活动场所每年要接待大量的国内外宗教代表团和外国政界要人,

  徐家汇天主堂曾接待过阿根廷总统、奥运会主席萨马兰奇等;国际礼拜堂还曾接待过前美国总统卡特、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挪威国王和王后等。

  这些宗教活动场所充分利用自身在国际上的影响力,积极宣传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受到了国际上的广泛好评。

  (三)宗教活动形式多样,参加人数众多

  徐家汇天主教堂举行的主要活动有四大占礼(复活节、圣诞节、圣神降临、圣母升天)等传统节日的活动,每天有例行的弥撒,还有与信徒宗教生活有关的宗教活动或仪式,全年仅参加弥撒的信徒就达21万人次。国际礼拜堂举行的主要活动包括:复活节和圣诞节等重大活动,每周有例行的礼拜,全年参加宗教活动的人数达22万人次。龙华寺每年接待信徒、香客100多万人次。到这些宗教活动场所参加活动的主要为广大信教群众,但也相当数量的游客,尤其是到龙华寺参观旅游者占到了一定的比例。

  二、坚持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民宗委的指导下,我区宗教事务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坚持依法加强对区域内宗教事务的管理。主要做法和工作情况是:

  (一)重视对宗教界人士的教育

  组织宗教团体(场所)负责人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引导宗教团体(场所)为新一轮发展作贡献;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开展“三增强”、“四热爱”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争做好公民和好信徒,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

  与此同时,每年至少开展两次(3月和12月)宗教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今年3月初举行的法制宣传周活动中,做到领导重视和基层积极性相结合,宗教场所和有关地区相结合,集中设点和分散宣传相结合,发放资料和区新闻媒体扩大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法规。

  (二)依法加强对宗教团体(场所)的管理

  依法开展年检,是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区宗教事务部门切实负起对区域内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职责,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验收、有总结,促进各宗教团体(场所)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例如2003年的年检工作,在学习相关宗教法规、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市民宗委的“量化标准”6项29条,逐项逐条进行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年检工作质量。这些年来,徐家汇天主堂、国际礼拜堂和龙华寺均多次被评为优秀达标宗教活动场所。

  徐家汇天主堂附近的居民(大多是天主教信徒)动迁至华泾地区后,为规范宗教活动,并为信教公民提供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经市、区宗教部门批准,在该地区设立了徐家汇天主堂附属点—紫阳花苑玫瑰圣母堂。国际礼拜堂在长桥、龙华和漕河泾等地区设有四个聚会点。

  (三)努力促进宗教团体(场所)的自身建设

  宗教团体(场所)狠抓“一个班子,两支队伍”的管理,加强宗教界接班人的教育培养;认真做好宗教界人士中区人大代表侯选人和区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使政治素质好、有一定宗教造诣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宗教界人士在政治舞台上发挥作用。

  (四)切实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条例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依法所有或者管理、使用的财产受法律保护。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宗教房产还产工作,区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区宗教事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汇报,并加强督查。经过协商,以直接还产方式偿还非居住用房建筑面积计12000平方米,一次性货币补偿方式偿还人民币3273万元,使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三、对条例的修改意见及其他建议

  (一)对条例具体条文的意见

  1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坚持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第11条,将“接受政府的行政管理”改为“政府有关部门应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行政管理”更恰当。

  2第30条规定,信教公民“也可以在自已家里过宗教生活”,这里的尺度如何掌握?人数上有没有规定?可否允许信教的亲戚朋友和邻居到自已家里来过宗教生活?

  3第51条,外国人入境可携带“少量”本人自用的宗教用品。多少算“少量”?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在具体操作上很难把握。

  (二)其他方面的建议

  1全市各区宗教事务部门本来属于区政府序列,后来退出政府序列,归口区委统战部,对外则连同民族事务一起挂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的牌子,在实际工作中宗教事务部门感到这样的机构设置关系不太顺。

  2目前全市宗教事务部门共有国家工作人员128名,其中市宗教事务部门66名,19个区县共62名,平均每个区县仅3.3人,由于人手少,使得区县宗教事务部门很难有力量承担执法任务。建议适当增加区县宗教事务部门的人员编制,并可会同民政、工商、房地、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

  3随着信教群众的增加,现有的宗教活动场所已逐步显露出无法完全满足信教群众宗教活动需要的问题。因此,或为了方便,或为了谋财,或出于其他目的,当前社会上私设宗教活动场所和聚会点的现象时有发生,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为了方便信教群众就近过宗教生活,防止和减少私设宗教活动场所和聚会点等负面影响,经市、区有关部门批准,可合理设置一些宗教活动场所。此外,要切实加强基层宗教工作的力量,建立和健全基层宗教工作网络,协助区宗教事务部门积极稳妥地做好本地区内的宗教事务工作,以适应新时期宗教工作的需要。比如一些分散在地区里的私设的宗教活动场所,光靠区(县)宗教事务部门,既难以及时发现,也难以有效地管理,必须使区(县)宗教事务部门力量与基层宗教工作力量结合起来联手依法管理,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4当前信教群众的年龄结构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特点,即老年人和年青人比较多,而中年人相对来说比较少。老年信教群众由于受到过较多的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党的宗教政策的教育,对党的感情比较深,而有些年青信教群众在这方面比较欠缺,所以加强对年青信教群众的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党的宗教政策教育显得十分必要。

  5宗教团体的活动经费比较紧张,比如徐汇区天主教爱国会每年只能从市天主教爱国会获得不到一万元的经费。若严格按照社团管理办法,徐汇区天主教爱国会连登记资格也没有(规定至少要有三万元的活动资金才能登记),区民政局对徐汇区天主教爱国会登记工作只能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宗教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政府及其宗教管理部门要进一步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这对维护社会稳定,调动和鼓励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同心协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建议市人大根据新形势对宗教工作的要求,当前宗教事务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条例进行必要的修订。

【篇三】宗教工作调研汇报材料

  x月中旬,在往年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对xx宗教概况、部分区域宗教场所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考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县宗教界的基本情况

  xx县是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县之一。我县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四大宗教,而且历史悠久,分别成立了四个宗教团体。据统计,全县现有各类信教群众近x万人,约占全县人口总数的x%;登记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x人;依法登记、政府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x处(其中全市重点宗教活动场所x处);此外,还有各类民间习俗信仰活动场所x多处。

  目前,我县宗教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信教群众增多。据有关数据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各教派信教群众呈逐年增加的趋势。特别是农村信教群众的人数大幅度增加,且人员相对固定,佛教和基督教尤为突出。二是宗教信徒的人员构成比较复杂。三是宗教工作的任务繁重。宗教与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关系日益密切,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宗教的传播提供了新的平台,宗教的影响之大,范围之广,传播速度之快,使宗教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特殊复杂性。

  二、我县宗教场所工作情况的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县宗教领域总体上保持着稳定局面,但是,随着社会发生深刻变化,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农村非法乱建庙宇、念佛堂、私设基督教聚会点有回潮之势。

  (二)宗教教职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一是宗教教职人员少。二是宗教教职人员文化层次低。我县x名教职人员中,初中以下学历者居多,难以正确理解宗教的教义、教理。三是宗教教职人员宗教理念模糊。一些教职人员入教动机不纯,宗教场所整体的综合管理能力相对薄弱。

  (三)个别宗教场所财务制度不健全。有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在公益活动方面的资金投入无预算,无明细,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不能及时准确的上报和公布。

  三、推动宗教场所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措施与建议

  (一)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要加强各级党政干部的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对宗教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的认识,增强重视和做好宗教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切实解决基层宗教工作中存在的“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等现象。进一步巩固农村社区文化阵地,开展送政策法律和科技文化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增强辨明是非曲直的能力,避免和减少群众因寻求内心慰籍而产生迷信盲从心理。加强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做好思想引导,防止信徒数量过快增长,为宗教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建立宗教管理的协调机制,为构建和谐宗教奠定坚实的基础。一要形成合力。宗教工作面广量大,光靠宗教部门势单力薄,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应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加强社会秩序管理的高度,统一制定治理办法。要及时疏理解决宗教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为构建和谐宗教奠定坚实的基础。二要重心下移。把宗教管理的范围延伸到乡村和社区、延伸到宗教团体和每一个宗教活动场所,确保宗教事务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推动基层组织加强对当地宗教活动场所的联系和监管。三要合理布局我县宗教活动场所。对非审批的宗教活动场所要摸清情况,按照积极慎重、客观过细、疏堵结合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理,综合整治。

  (三)积极促进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发展。一是要根据《宗教事务条例》要求,引导宗教团体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制定出台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切实帮助宗教团体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非宗教势力干预宗教内部事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处理解决的措施方法,切实维护宗教团体的合法利益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正常秩序。

  (四)充分认识到宗教慈善公益活动的重要意义。鼓励和规范宗教文化场所积极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协助宗教团体组织“捐资助学”、“捐资助困”等可持续进行的慈善项目,使我县的宗教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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