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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锦集6篇),欢迎品鉴!
为规范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管理,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考勤制度
1、服务中心考勤签到。除节假日外,每周实行五天工作日制,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
2、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岗,不准闲聊,不准利用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3、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因事需要离开岗位的,应预先填写请假条,并经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请假期满要销假,无故超假或不及时销假者,按缺勤处理。
二、学习管理制度
4、坚持集中学习和平时学习相结合,每月组织集体学习4次,学习时间一般确定为每周一下午。
5、集体学习由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其他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参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内容重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农的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各类业务知识。
6、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除参加集体学习外,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自学,不断拓宽知识视野。
三、项目办理制度
7、实行首问告知制。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介绍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和注意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及时给予受理,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热情引导至对应的办事岗位办理。
8、受理的事项需要调查核实的,必须安排专人进行调查;需进行公示的,要通过村务公开栏、宣传栏或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9、办理结束后要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服务信息,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工作。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材料的,应电话答复不予受理的原因。
四、档案管理制度
10、窗口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由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档,再交由档案管理人员归档。非涉密的资料还应及时录入或上传至村级组织网络管理系统。
11、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资料及时编目,并对档案资料的存放、查阅、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做到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12、归档的案卷必须材料齐全、内容完整、排列有序,无污损,无残缺。
13、档案室内要做好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要定期进行清卷扫除,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1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查阅档案需经服务中心主任同意方可查阅。查阅档案时要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注明查阅内容、查阅日期及查阅人姓名。
15、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法规,严禁将涉及服务对象隐私的资料或本中心涉密资料、信息向无关人员透露。
五、财物与保卫管理制度
16、办公用品使用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不得私自将办公用品带离中心或挪为私用。
17、爱护办公设备,避免浪费办公耗材,下班时应及时关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照明等电器设备,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
18、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重要资料或贵重物品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以防失窃。
19、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对各种突发事件或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应采取制止措施,必要时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六、考核奖惩制度
20、考核奖惩制度按照《隆中办事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七、监督管理制度
21、服务中心要设立投诉箱和投诉电话,认真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举报,并接受社会监督。
22、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影响中心管理秩序和效率,损害办理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2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阵地面积充足、配套设施到位、职责制度健全、档案资料规范”的标准和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要求,完善四项制度,打造开放式非公企业党群活动服务中心。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服务指南,明确服务项目内容、办事流程和办结期限;建立党员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制度,设立专用登记薄,明确接待、登记、办理、反馈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建立党员谈心制度,热情接待谈心党员,积极为党员排忧解难,了解党员思想状况;建立党代表工作室服务承诺、情况报告、双项评议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困难党员帮扶救助制度,明确帮扶内容、条件和方式等。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制度。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建立首问负责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和相关人员责任等内容;建立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有关服务项目内容的办结反馈时间;建立情况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内容和形式,及时登记报告重要情况。
设施管理制度。制定党建阅览室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制定党员电教设备管理使用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制定党群活动室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活动设施和器材管理服务制度。
党员活动制度。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开授党课;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围绕企业发展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党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志愿者服务制度,组建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党代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组织开展党代表调研视察、接待群众、走访党员群众等活动;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开展读书、娱乐、弘扬企业精神的各类活动。
实行代办员值班制
由代办员轮流值班,受理党员群众代办申请,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
实行首问责任制
首问责任人认真记录党员群众申请代办事项,并负责代办事项的全程办理或及时移交给有关承办人,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服务事项做到:“一册登记、一人负责、一个答复”。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党员群众申请所办事项,代办员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条件、时限、程序和所需要的全部材料,方便党员群众办事。
实行服务承诺制
对能够实行代办的事项,承诺工作期限,实行全程代办,所办事项结束后,及时将办理结果通知委托人;对不能办理的,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必要的解释,争取党员群众理解,对超越代办范围的,指导党员群众到相关机构进行办理。
实行登记备案制
认真填写《待办事项记录》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结果详细记录,并整理存档。
一、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
二、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做好流动党员接收、管理工作;
三、协助街道党工委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党建工作,并提供有关工作指导;
四、协助街道党工委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五、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
六、负责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
七、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八、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整体设置、切实加强志愿者自身业务能力建设、文明实践活动方案制定,文明实践各类活动、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的整理和保管;
为切实加强对街道“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的管理,确保“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正常有序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功能,特制定本运行管理制度。
(一)服务运行制度
一、“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包括:两新党组织和党员活动、党员志愿服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培训、党员谈心谈话、群众文体活动等。服务实行预约制和登记制,活动情况记入活动记录本。
二、街道“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采用“坐堂+轮值+驻夜”的运行模式,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驻夜19:00—21:30。周一至周五,由两名专职工作人员“坐堂”服务,周末由一名社区和一名两新党组织党员志愿者“轮值”服务;每周设定一天由街道机关干部“驻夜”服务。
三、街道每月列出活动主题,各两新党组织围绕街道主体,设计开展符合各自特色特点的组织活动。街道年初列出考核办法,各两新党组织每年到“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少于两次。
四、按照“支部在网上、党员在线上”要求,建立街道“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党务工作QQ群、微信群和党员QQ群、微信群,深化“党建+互联网”工作模式。
(二)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一、经常与党员开展“谈心交心”活动,重点是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和愿望要求,消除党员的思想“疙瘩”。
二、谈心谈话的主要对象为:街道两新党组织内党组织书记、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等。
三、坚持做到“六必谈”,即:党员职务调整、岗位变动必谈;工作遭受挫折必谈;家庭遭遇变故必谈;民主评议(先锋指数考评)被评为不合格(警示型)党员必谈;参与非组织活动和违纪违法活动必谈;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必谈。
四、凡有党员主动找党组织要求反映问题、交流思想的,党组织应落实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意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五、谈心谈话记入《迪荡街道“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党员谈心谈话记录本》。
(三)工作人员职责
一、首问责任制度:党员、群众到党群服务中心参加活动、咨询求助等,不分管辖地域、不论身份属性,第一个接待受理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有直接解答、引导办理、认真记录的责任。对超出本中心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解决或相关党群服务中心协调解决。
二、接待登记制度: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时要做到礼貌用语、热情周到,为来访的党员群众创造宽松、愉悦的环境,同时要认真做好来电、来信、来访登记工作,详细登记其基本信息、有关要求和处理情况,做到有据可查。
三、限时办结制度:党群服务中心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求助服务,能够即时办理的要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相关政策,并且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四、情况报告制度:党群服务中心要定期汇总分析党员、群众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党员群众的重大求助或反映的重要情况,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做到个案专报、一事一报,不得瞒报、漏报和谎报。
(四)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阅览室内所有图书供党员和群众免费阅读,每次阅览后,请交还工作人员,所有图书一律不得外借。
二、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禁止吃零食和乱扔纸屑。
三、请爱护室内所有设施和书籍资料,如有污损、撕页、涂改等,需按价赔偿。
社区根据《乡镇、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参考标准》,针对本社区具体情况,现对布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作出如下计划:
一、标识设置
根据参考标准要求在社区楼体上方制作单字大小为80*80,并具有夜视功能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标识牌。
二、功能配置
1、综合服务区
将①党群服务大厅、②群团之家,设立在原有的一站式服务大厅,需要制作相关门牌,“党员服务”“综合业务”“帮办代办”“咨询投诉”窗口桌牌,制作便民办事流程图版,办事休息区需购置配备转椅。
2、党群活动区、宣传教育区
将③组织生活馆、④党群书屋、⑤入党宣誓厅设立在原有的社区会议室。需制作党员星级积分管理公示图、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图版;更新书屋内的书籍,报刊杂志;购买放置党徽和党章领取设备;制作相关门牌。
将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设立在扫黄打非办公室内,需制作门牌;制作有规范的名称、组织机构设置图、年度活动计划表,以及志愿服务队的名称、负责人、服务内容等图版上墙张贴。
将⑦“两代一委”工作室设立在原有的“代表之家”。需制作门牌。
将⑧党群综合活动室和⑨党群培训中心设立在原有的综合活动区。需制作相关管理制度、文体类标语口号、格言警句等图版上墙张贴。
3、共治理事区
将⑩综治工作中心设立在原有的警务室内。需配备电脑、监控等办公设备;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上墙悬挂;制作门牌。
三、环境整治
室外需制作设置群众意见箱,及时高效利用宣传栏,维护好党建文化长廊。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一)代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
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
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
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
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点工作和值班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点,各村村委主任任中心主任,村
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包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中
心工作人员,各社社长为中心联络员;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5、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
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6、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
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
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
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
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工
作;
6、按时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
把办好群众的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热情受理群众办事事项,按照服务事项的分类,属
于村上办理的立即办;属于上级办理的,审查相关资料是否
齐全,资料不齐的告知应补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填写代办单,
作好登记表,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送交相关资料办
理;
4、上级办结后,及时取回,通知群众取件,对确实不
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5、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镇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
联系,做好情况反映和信息沟通工作;
6、做好记录登记台帐工作,把每次服务时间、对象、
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登记,每年整理存档。
一、首问责任制
对来访或办事的服务对象,凡最先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认真接待、处理来访或办事对象提出的问题,不属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的,应负责及时指引、带领到相关办公室或经办人员处,及时做好接洽工作。
二、AB岗工作制
各岗位均要求落实AB岗责任人,当A岗责任人因故不在岗时由B岗责任人顶岗,办理相关事务。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同时做好本岗和A岗主要工作,并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的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三、一次性告知制
在接受服务对象或群众的咨询时,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办事要求。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事项,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咨询单位或个人。
四、预约、上门制度
对具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上班时间到“中心”相关窗办理的事项服务对象可在工作时间内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预约服务。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中心”办理相关业务事项的企业和群众,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
五、值班制度
实行轮流坐班制,由各窗口安排人员轮流在大厅窗口坐班,接待来访或办事的服务对象。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
六、政务公开制
将社区各项政务的审批、审核、办事程序、需申报文件资料、办结时限,在大厅挂牌公示,办理政务全过程必须公开、公正、透明、实现“阳光操作”。
七、活动预告制
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举办各类有意义的党群活动;中心将下一次活动的开展时间、内容及要求等,通过服务中心工作计划进行活动通告,以便各党组织及时安排党员群众参加;中心还将通过公众号等平台向广大党员群众进行活动预告。
八、限时办结制
严格依法办事,在处理各项事务中,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时限要求的,必须在时限内办理完毕,对无法确定时限的事项,应按照务实高效原则、简捷快办,在来访之日起3个工作日作出相应答复,特殊情况可视情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九、便民服务代办点制度
1、代办实行“自愿代办、无偿代办”的原则。
2、热情周到,尊重服务对象。
3、服务对象备齐资料后,代办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衔接,办理完毕后,应迅速反馈结果。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4、除按政策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外,代办员不得以咨询、劳务、交通、通讯等他任何名义收取对象代办费用,不得索要礼品、礼金。
5、代办点建立便民服务记录本和服务事项受理、回访登记等相关台帐,将代办的事项、时间、对象、解决途径及办理结果详细记录,整理存档。
6、对孤寡、伤病(残)、五保等特殊对象,实行上门代办、全程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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