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精选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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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精选六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一、专人接待制度。每天安排1名村干部专门接待、受理、落实群众需要服务的事项。

  二、首问负责制度。做到有问必答、首问负责,属于本人服务范围的事项,按规定能够办理的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办事全部程序、依据和要求,及时办理;不属于本人职务范围的事项,要明确告知具体承办人员并做好衔接工作。

  三、限时办结制度。能当场办理的事项,必须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在承诺期内以最快的速度予以办理;对急需办理的不受时间限制。

  四、文明服务制度。做到礼貌待人,热情周到,文明用语,耐心接待,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

  五、廉洁自律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坚持按章办事,不办人情事。

【篇二】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1)接待党员办理、咨询、救助等情况时,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服务范围的应向党员说明清楚,或及时报组织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2)对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况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二、窗口值班制度

  (1)工作日每天安排一人在窗口值班,退休党员志愿者、街道党员轮流,负责窗口接待和引导来访人员到办公室。

  (2)双休日每半天安排一名在职党员志愿者窗口值班,街道工作人员轮流,负责接待来信、来电和来访。

  (3)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遇紧急情况及时向街道、领导报告。

   三、情况报告制度

  (1)建立基础台帐,记载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

  (2)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映处理结果。

  (3)对党员的重大救助或反映重要的情况,应及时上报上级组织部门,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特殊情况要实行一事一报。

  (4)定期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组织部门报告。

    四、信息交流制度

  (1)党员服务中心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有关工作,交流服务信息,沟通相关情况。

  (2)党员服务中心应及时编印有关服务内容、服务信息、工作体会、服务案例等资料。

【篇三】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个接听来电、接待来访、接收来信的工作人员。

  二、首问责任人负责承接事项的办理或协调,协助联系办理机关和部门,尽最大可能提供周到的服务。

  三、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一)对服务对象的来电、来访,要认真答复,详细做好记录,做到既快捷高效,又符合国家政策。对于职权之外、不清楚、不确切的问题应及时请示领导。

  (二)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或当场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条件要求等信息,直到服务对象听明白为止。

  (三)不属于本人办理、但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认真记录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办理事项的主要内容等,并负责转交或及时联系责任部门式责任人处理。

  (四)不属于本人所在部门,但属于本街道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不得回绝,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

  (五)不属于本街道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尽可能地协助提供有关机关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

  (六)首问责任人或承办部门承办人要主动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四、对违反首问负责制的首问责任人,按规定追究责任。

  一次告知制度

    一、一次告知制度是指申请人到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有关事项时,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所需的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等。    

   二、 对服务对象要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应当场受理,对其所提供的手续或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并能当时办理的要即时办理;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全部手续和资料,或不予受理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三、申请人按要求补齐有关手续和材料后,经办人应及时受理即办或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四、申请事项涉及多个科室或手续,如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未作明确规定的,经办人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将办事程序和有关要求告知申请人。   

   五、凡需一次告知的服务事项,除电话咨询为口头告知外,均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经办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手续齐全的,须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二、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所有服务事项均应向社会承诺办结或答复时限。

  三、申办事项不需进行审批或确认登记的,或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即告知,如有必要,可出具书面凭证。

  四、最大限度地压缩办理时限。手续齐备、条件符合的简易事项,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结,能当日办理的当日办结。需审核请示的事项,应于2个工作日内办结,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向服务对象做好解释说明。

  五、经办事项需上级机关批准的,应当在承诺期未满前上报,并告知服务对象本部门上报的时间、上级批准所需时间等。上级批准时间不计承诺办结的时限。

  六、因服务对象自身原因导致超过办结时限的,不视为违反限时办结行为。

【篇四】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街道“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的管理,确保“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正常有序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功能,特制定本运行管理制度。

  (一)服务运行制度

  一、“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包括:两新党组织和党员活动、党员志愿服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培训、党员谈心谈话、群众文体活动等。服务实行预约制和登记制,活动情况记入活动记录本。

  二、街道“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采用“坐堂+轮值+驻夜”的运行模式,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驻夜19:00—21:30。周一至周五,由两名专职工作人员“坐堂”服务,周末由一名社区和一名两新党组织党员志愿者“轮值”服务;每周设定一天由街道机关干部“驻夜”服务。

  三、街道每月列出活动主题,各两新党组织围绕街道主体,设计开展符合各自特色特点的组织活动。街道年初列出考核办法,各两新党组织每年到“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少于两次。

  四、按照“支部在网上、党员在线上”要求,建立街道“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党务工作QQ群、微信群和党员QQ群、微信群,深化“党建+互联网”工作模式。

  (二)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一、经常与党员开展“谈心交心”活动,重点是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和愿望要求,消除党员的思想“疙瘩”。

  二、谈心谈话的主要对象为:街道两新党组织内党组织书记、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等。

  三、坚持做到“六必谈”,即:党员职务调整、岗位变动必谈;工作遭受挫折必谈;家庭遭遇变故必谈;民主评议(先锋指数考评)被评为不合格(警示型)党员必谈;参与非组织活动和违纪违法活动必谈;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必谈。

  四、凡有党员主动找党组织要求反映问题、交流思想的,党组织应落实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意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五、谈心谈话记入《迪荡街道“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党员谈心谈话记录本》。

  (三)工作人员职责

  一、首问责任制度:党员、群众到党群服务中心参加活动、咨询求助等,不分管辖地域、不论身份属性,第一个接待受理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有直接解答、引导办理、认真记录的责任。对超出本中心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解决或相关党群服务中心协调解决。

  二、接待登记制度: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时要做到礼貌用语、热情周到,为来访的党员群众创造宽松、愉悦的环境,同时要认真做好来电、来信、来访登记工作,详细登记其基本信息、有关要求和处理情况,做到有据可查。

  三、限时办结制度:党群服务中心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求助服务,能够即时办理的要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相关政策,并且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四、情况报告制度:党群服务中心要定期汇总分析党员、群众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党员群众的重大求助或反映的重要情况,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做到个案专报、一事一报,不得瞒报、漏报和谎报。

  (四)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阅览室内所有图书供党员和群众免费阅读,每次阅览后,请交还工作人员,所有图书一律不得外借。

  二、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禁止吃零食和乱扔纸屑。

  三、请爱护室内所有设施和书籍资料,如有污损、撕页、涂改等,需按价赔偿。

【篇五】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1)接待党员办理、咨询、救助等情况时,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服务范围的应向党员说明清楚,或及时报组织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2)对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况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二、窗口值班制度

  (1)工作日每天安排一人在窗口值班,退休党员志愿者、街道党员轮流,负责窗口接待和引导来访人员到办公室。

  (2)双休日每半天安排一名在职党员志愿者窗口值班,街道工作人员轮流,负责接待来信、来电和来访。

  (3)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遇紧急情况及时向街道、领导报告。

  三、情况报告制度

  (1)建立基础台帐,记载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

  (2)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映处理结果。

  (3)对党员的重大救助或反映重要的情况,应及时上报上级组织部门,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特殊情况要实行一事一报。

  (4)定期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组织部门报告。

  四、信息交流制度

  (1)党员服务中心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有关工作,交流服务信息,沟通相关情况。

  (2)党员服务中心应及时编印有关服务内容、服务信息、工作体会、服务案例等资料。

【篇六】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一、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

  二、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做好流动党员接收、管理工作;

  三、协助街道党工委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党建工作,并提供有关工作指导;

  四、协助街道党工委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五、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

  六、负责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

  七、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八、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整体设置、切实加强志愿者自身业务能力建设、文明实践活动方案制定,文明实践各类活动、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的整理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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