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

国企调研报告最佳【汇编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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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调研报告的写作者必须自觉以研究为目的,根据社会或工作的需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研计划,即将被动的适应变为有计划的、积极主动的写作实践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国企调研报告最佳【汇编六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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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届中央纪委提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贯彻落实“三转”要求的思想认识逐步提高,行动自觉逐步加强。作为纪检监察队伍的一员,作为市审计局的纪检组长,如何在市、县(区)审计机关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和任务,自然成为个人工作中必须认真思考和付诸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全市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

  1.淮南市审计局现有在职人员X名(包括纪检监察干部X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X名、事业编制人员X名。在**年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中,局纪检组和监察室共X名行政编制被上划。目前,市审计局纪检监察机构健全,实有在职纪检监察人员X名,人员配备符合相关规定。

  2.全市六区(含毛集实验区)一县均设有审计局,但限于县区人员编制总额等原因,现只有凤台县审计局配备纪检组长一名,其他各区审计局既未配备纪检组长,也未明确配备纪检监察人员。

  就目前全市审计机关整体而言,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先天不足已是不争事实。当然,此种现象在全市其他系统多数也是如此。

  二、市审计局实施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主要做法

  **年X月,市纪委监察局等有关部门专门出台文件,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管理体制予以调整和明确,将市直各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的编制纳入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同时对派驻机构(纪检组、监察室)的主要职责进行了严格界定。有鉴于此,去年X月,市审计局对局领导班子的工作分工进行了及时调整,其中明确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室、党总支,协助局长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务政务公开等相关工作,而不再参与具体审计业务工作的分工,突出以履行监督责任为主要职责,从而适应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需要,以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将主要精力用于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监督责任的主业上来。

  在今年开展的效能建设岗位责任制确定过程中,市审计局对纪检组长的岗位职责明确为:①负责全市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责任,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②组织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党员和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履行义务,保持廉洁,增强反腐x人的自觉性。③负责受理党员的控告、检举和申诉,查处违反党纪的党员,协助上级纪检部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④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市审计系统行政监察工作。⑤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与其同时,对监察室人员岗位职责也进行了重新明确。

  根据“三转”要求,今年以来,市审计局纪检组、监察室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突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责任,加强组织协调,配合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体人员廉洁自律等的提醒谈话等,对两名新任科室主要负责人专门开展了廉政谈话,要求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防患于未然。三是严格纪律监督,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督查,在今年春节后由局纪检组会同局监察室、人教科开展了经常性的明查暗访,深化作风督查,严格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管理,做实做严“转作风”。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对机关食堂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加大问责力度,努力堵塞漏洞。

  三、关于市、县(区)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主体三个方面,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作,既需要自上而下循序渐进推动,又需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砥砺奋进,共同努力,从而营造一个有利于“转”的良好内外部环境。

  1.要大力宣传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重要意义。这是推动审计机关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的前提。要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x人工作,离不开一支忠诚可靠、坚强有力的监督队伍。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虽然履行的都是监督职责,但是分工有所不同,各有侧重,在监督对象上更是明显有别。审计机关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时,同样必须接受来自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因此,要强化各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一定要使他们明白,纪检监察监督既是依法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促进审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不是可有可无的,更不是来给审计工作“当配角”和“找麻烦”的,而是同审计工作者站在一起,帮助审计事业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

  在思想认识问题解决以后,要强化对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要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等保障,支持纪检监察人员大胆开展工作,特别是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办案过程中遇到说情、阻挠,甚至威胁、干扰时,要坚决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为纪检监察工作撑腰壮胆,做纪检监察干部的坚强后盾。

  2.要大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这是推动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贯彻“三转”要求的关键所在。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对同样履行监督权利的审计干部队伍而言,其意义和作用尤显重要。要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通过经常性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开展专项检查、专题约谈等多种方式,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切实转变观念,放开手脚,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在具体工作中,要针对审计机关的特殊性,注重教育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即:既要有转的意识,又要有转的行动;既要依靠上级支持推动,又要理直气壮做好工作;既要坚决落实上级要求,又要讲究方式方法。特别是要经常深入到审计现场和审计干部之中,及时了解掌握各方面信息,保障审计人员依法履职,防范审计人员擅权弄权、违纪违法。当前,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x人斗争,保持惩治腐x人的高压态势,严肃执行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强化对全体审计干部的监督。面对反腐x人斗争的艰巨任务,面对中央的要求和群众的厚望,我们必须始终如履如临,来不得丝毫懈怠。只有自己站得稳、立得端、行得正,才能保证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赖,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x人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3.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乘势而上有所作为。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审计机关的认识或多或少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将审计局简单定义为政府组成部门中的专业职能部门。道理上固然无错,但也在有形无形之中淡化了审计部门承担的审计监督职责,客观上造成审计监督的权威性被弱化。从审计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和工作开展看,纪检监察部门长期处在被边缘化状态,人员配备的随意性很大。由此也导致一部分同志甚至有少数领导同志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可有可无,工作中不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甚至产生较为强烈的抵触和排斥情绪。长此以往,必然在工作作风等某些方面有所表现和凸显,从而破坏了审计干部队伍整体的良好形象,以至部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和个别审计人员产生了非议。

  另一方面,包括笔者本人在内的审计机关现有纪检监察干部,对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心存疑虑,工作作风不实,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好人主义行为,片面强调干部自律,有意无意地放松了对全体审计人员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加之机关管理、干部教育等方面也存在着落实不力、管理不严等问题,多方面原因致使市审计局年度政风评议排名呈逐年下滑趋势。现在,“三转”要求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营造了更加宽松的环境和更为宽阔的舞台,作为审计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也要珍惜机遇,乘势而为,充分展示出对“监督者实施监督”的勇气和魄力,大胆工作,勇于担当,有所作为。

  4.要坚决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审计机关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从某种意义说是“双料”的监督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对“监督者实施监督”难度不言而喻,且不说来自被监督者因为思想认识、配合程度、纪律遵守等方面的问题。就监督者自身而言,能否做到一身正气至关重要。缺乏担当精神和好人主义者都肯定不是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审计干部队伍群体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具备更为过硬党性原则和政治素质。因此,局党组、纪检组和局主要领导要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严格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坚决防止出现“灯下黑”现象。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的内部督查,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要及时报告、及时核查,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家丑不自捂”,信任不放任,既信任,又监督,既关爱,又严管。

  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尽管现有的纪检监察人员并是不很多,但无论人多人少,全体纪检监察人员都要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提高履职能力。要始终以“自身硬”为标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党组的各项要求上来,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5.加强基层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刻不容缓。审计部门不同于其他政府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的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应当说,审计监督权是《宪法》和《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神圣权利。俗话说,正人必先正己。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在反腐x人斗争日益激烈的当下,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面临的审计风险也越发突出。国家审计署已明确将“反腐”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加强对审计人员履行职责、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再监督,自然而然也就变得尤为突出和迫切。为此我们呼吁,强化基层审计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应当迅速提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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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后,企业改革随即迅速展开,并取得了一个个骄人的丰硕成果。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许多企业进行了改制重组。这一举措使企业插上了再次腾飞的翅膀。同时,也给这些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在庆祝建党八十八周年之际,笔者根据鄂国发()33号文件要求,对一些改制重组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改制重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㈠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大多数改制重组企业,本着“精干、高效、协调、合理”的原则,同步建立纪检监察组织,配备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企业党的中心工作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做出决策,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行使职权,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予以保证。对于重要工作,主管领导还亲自指挥和督办。实践证明,一个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和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单位党政领导的重视程度。党委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就有方向、有力量、有保障。

  ㈡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形成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合力

  针对经济转型期间呈现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许多企业坚持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优势,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他们对内横向发挥财务、审计、保卫(公安)等部门的作用,纵向发挥本系统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功能;对外加强与上级纪委和地方司法机关的沟通,争取支持,确保了纪委、监察部门顺利查办案件。有的企业建立了联合办案工作网络。有的企业对单位纪检干部实行分片管理,统一调度,根据工作需要,共同办案,解决了人员力量不足的困难。

  ㈢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查办案件工作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查处违纪案件,是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各单位坚持把“查清问题,惩治腐败,减少损失,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全过程,把查处的重点放在经济领域中违法违纪案件和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案件,特别是严肃查处借企业重组改制和产权变更、交易过程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违反“三重一大”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案件等和损害国家、集体和职工利益的案件。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㈣讲究政策和策略,提高了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在工作中,各单位一是注重拓宽工作视野,在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整合工作资源,通过内部经济审计、效能监察、干部考核、专项清理、党风廉政检查等途径,多层面多渠道发现线索,拓宽案源。有的企业建立了信访和案件线索管理网络,实现了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的电子化和科学化,提高了发现案件线索的时效性。有的公司抓住群众反映的重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清理。二是精心谋划,选准突破口,因案施策。各单位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生产经营的关系。在掌握案件线索后,注重搞好案件初核工作,运用内部审计、干部考核等形式“隐蔽初核”,既争取了工作的主动,又不“打草惊蛇”,保证了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三是运用证据“围城”,在取证中做到先内后外、先易后难,始终抓住抠死关键证据这个中心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用好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重在孤立打击极少数的腐败分子。

  ㈤重视治本功能,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在治本抓源头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许多单位十分注重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治本功能,结合企业实际,不断探索惩治与预防腐败的新途径。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二是运用典型案件,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三是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堵塞漏洞,强化管理。

  ㈥加强队伍建设,保证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多数单位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基本上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并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有的单位,纪委书记和监事会主席由一人担任,纪检监察审计合署办公。二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如采取举办案件研讨会、请司法人员讲课等方式。三是注重改善工作条件,积极为办案人员解决实际困难。一些单位注意为查案工作改善必要的工作条件,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四是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树立了纪检监察人员“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

  二、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个别单位工作不得力,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从调研情况看,有的新组建单位的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待于进一步理顺;有的存在着以效能监察工作取代纪检监察其他工作的问题,放松了查办案件等工作。有的把纪检监察部门列为一般部门,人员薪酬待遇与其他行政业务部门差距较大,挫伤了纪检监察人员的积极性。

  ㈡普遍存在查办案件取证难的问题。有的企业对本单位发生的案件总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移送到手中的举报不能及时批办,害怕影响单位荣誉,延误了取证时机。有的知情者害怕打击报复,不愿意作证,不配合办案。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一些专业技术问题,如查询帐目、票据及银行存款、财产保全等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

  ㈢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力量偏少。有的新组建的单位在企业重组改制后,没有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有的将纪检监察工作并入党群工作部,出现了兼职化的倾向。有的虽然设立了纪委,但没有专门的办事机构,只有纪委书记一人唱独角戏,并且还兼管其他一些工作,影响了纪检监察功能的发挥。

  ㈣办案条件相对落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随着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一些违纪违法分子使用高科技手段作案,而纪检部门的办案条件却相对落后,基本上是凭“一张嘴、两条腿”办案,加之人员变动快,个别企业纪检队伍老化,有的甚至把纪检监察部门当成安置年老体弱人员的场所,造成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工作力度疲软。

  三、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多,但总的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㈠认识方面的原因

  一是个别单位的领导对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或认识不到位,是造成纪检监察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重要原因。总害怕纪委查办案件影响企业的形象,担心会给企业的经济利益带来损害;担心会伤害班子成员的感情,影响团结。甚至担心查处案件会影响领导自身的政绩和个人的收入等等。因此,在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中,顾虑重重,优柔寡断,总害怕纪检监察部门捅出漏子。

  二是企业员工及群众的认识发生错位,是造成取证难度增加的重要原因。有些职工群众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加上害怕遭受打击报复,因此宁肯得罪组织也不愿得罪个人,往往拒绝纪委调查,甚至出现不作证现象。特别是与违纪人沾亲带故人员,往往同纪检监察人员形成思想对立,要么知情不讲,要么敷衍搪塞。这些情况的出现,往往影响纪检监察人员取证,贻误工作。

  ㈡法规方面的原因

  党和国家的有关法规赋予企业纪检监察人员查办案件的权力不明确,使企业查办案件缺乏法律依据,办案手段不过硬。一是《公司法》、《企业法》对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的地位、权力等方面规定的比较具体,而对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发挥纪律监督作用和如何依法执纪,则规定的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特别是对改制企业的纪检监察组织如何设置、定编等问题也不明确。二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没有赋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案件调查权,使企业在案件调查中缺乏依据。三是企业非党人员及与企业违纪人同案的个体私营老板,办案人员无法对他们实行“双规”和使用有关规定,导致办案难度增加。四是以前出台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不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其中有一些内容与《劳动法》相冲突,企业对员工许多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找不到相应的依据,使工作陷入被动。

  ㈢机构队伍方面的原因

  由于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力量配备薄弱,是不能适应工作的主要原因。一是个别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另有个别企业既没有设置纪检监察机构,也没专人;还有的企业虽然目前有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但企业改制,股票一上市,将面临被撤销的可能。二是有些企业虽然纪检监察机构是健全的,但在人员配备上存在着人员偏少、年龄偏老、文化偏低的状况,缺少适应工作需要的懂管理、懂财会、懂法律的年青专业人才。三是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待遇偏低。往往造成人员进不来、留不住的现象,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四、关于加强改制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建议

  ㈠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意识

  一是强化党委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建议上级主管领导在有关会议上,强调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各级领导明确纪检监察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全党反腐败和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纯洁党员队伍和员工队伍的重要保证,也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安全的本质要求。从而使各单位领导班子真正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做到在抓好本单位中心工作的同时,抓好反腐倡廉工作,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优化纪检监察工作环境。

  二是强化纪检监察人员的责任意识。建议通过研讨班、会议、党内生活等途径,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责任意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四项职能是党的其他部门所无法替代的。

  ㈡引导改制重组企业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

  目前个别改制重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重点不够突出。为此,建议上级有关部门注意引导这些单位确立工作重点。一是要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对严重违反这四大纪律的,都要坚决查处。二是按照党章的规定,认真查处违纪违规案件。三是突出企业特点,严肃查处领导人员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查处借改组改制之机,私分、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失职渎职的案件和严重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案件等。

  ㈢推进改制重组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办案

  目前,个别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识还比较淡薄。为此,建议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学法用法、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教育。一是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方针和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二是案件调查要严格遵循纪律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如立案要报批,办齐相关手续;取证不得逼供,不准动用公安侦察手段;处理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宽严相宜。三是要坚持查审分离、先查后审的原则。审理部门要按照“二十四”字方针的要求,强化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核,同时还要搞好案件的申诉复查和处分决定的落实工作。四是加强内部制约和监督。建议根据新形势下改制重组企业工作的特点,建立科学严密、制约有效的工作程序、业务流程和查办案件评价标准,实行有效的制约监督。同时指导改制重组企业建立健全办案激励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㈤督促改制重组企业建立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新党章赋予纪委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我们党在反腐败工作上与时俱进、积极进行体制机制制度创新的具体体现,也是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的客观需要。目前有的单位纪检组织囿于自身的环境,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方面,既远远落后于又远远困难于地方各级纪委。为此,建议一方面重视搞好工作的组织协调。另一方面加强对改制重组企业这方面的具体指导,以发挥他们在本单位工作中的枢纽作用。一是处理好自身与党委的关系,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建立规范有序的组织协调运作模式。保证具体任务落实到位,避免推诿扯皮和重复劳动。三是突出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保证各部门紧密配合,优势互补,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总之,要通过建立完善的组织协调机制,真正把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资源整合起来,形成上下联手、左右协调、内外畅通的工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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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国有企业43家,注册资金2035万元,建立了党组织的7家,均为党支部,共有员工约200人,其中党员有64人。

  从调查的情况分析,我县大多数的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现状是良好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大多数国有企业党组织能较好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的政策,团结带领党员广大职工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开拓进取,共渡难关。能组织广大党员执行县委、政府的有关决定、决策,并能耐心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困难职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二是党员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会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带头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特别是在四川汶川、青海玉树地震结束后,党员职工能够带头为灾区捐款捐物,起到了模范作用。三是大多数党员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信心,对企业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能理解,并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能起到主心骨的作用。四是企业党群关系较好。受访职工表示,所在企业的党员能勤勤恳恳做事,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会帮助困难群体。

  二、我县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县企业党组织紧紧围绕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党的建设,积极研究新形势下企业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和不断完善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各项制度,党组织参与决策水平和实现决策意图的能力逐渐增强。

  二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中,采取企业党政领导由企业和主管部门推荐,组织考察任命的办法,从组织上强化了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为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了保证。

  三是坚持群众路线,更加自觉地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大力实行了党员承诺制、党员评星定格、党员联系群众、职工民主评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重大问题提请职工会审议等制度,做到企务公开、民主管理。

  四是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和发展开展党的工作,继续在国有企业中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企业”创建活动,把企业改革的重点、生产经营的难点、群众关心的热点作为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在企业进行减员增效、职工买断工龄及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等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基层党组织在其中作了大量的工作,为企业的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企业改革和经营的健康发展。

  五是适应市场经济的特点,不断改革党组织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开展五个好支部建设,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一些基层党组织在活动的时间和方式上还采取小型、业余的形式,并把党的工作与企业经营和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教育质量和效果。

  六是充分发挥党员作用。以企业党员服务承诺制、党员评星定格为载体,积极开展机关党组织及党员干部与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职工“结对帮扶”活动,帮助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把优秀青年职工培养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不断壮大党员队伍,促进企业发展,努力实现企业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阵地建设好”的“五个好”目标。

  七是明确工作指导方针,完善管理方式。近年来,我县企业坚持在工作中严把用人标准,严格任用程序,在不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因企制宜,保持企业发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建立完善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建立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注重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依照《公司法》等法规规定结合,坚持党管干部主要管用人标准、选人程序,对干部推荐考察和培养教育及监督;注重坚持组织配备与市场配置相结合,注意拓宽视野,面向社会招聘管理人才;注重在推荐企业经营管理者过程中,做到“新老”结合,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发挥各组织的作用。

  八是抓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始终把企业职工队伍的业务培训放在首位,坚持“送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积极开展了党的会议、十七届四中、五中会议精神、政治经济形势教育、企业经营管理等知识的培训。去年以来,我县先后举办党的会议、十七届四中、五中会议培训班2期,共培训职工400余人次,泾源县企业发展形势、经营管理中层职工培训班3期,共培训企业中层职工120人,输送8名从事县域经济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的党政和企业领导干部到外地培训“取经”。全县各企业也积极根据自己的企业特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

  三、我县当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虽然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党组织在企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政治核心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但企业党建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问题:一是个别企业党组织软弱涣散,政治核心和堡垒作用发挥不好,主要表现在个别企业党员人数少,组织活动不规范,党员结构不合理,纳新对象少等方面。二是个别党员思想保守,行动消极,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理解,对国有企业出现的困难怨言颇多。三是个别党员组织纪律性差,党性不强,不按时交纳党费,不过组织生活,对组织交给的任务敷衍塞责,没有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四、对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巩固党执政地位和提高执政能力的需要。结合调查研究,我认为,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要加强对企业共产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开展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改造党员的主观世界,牢记党的宗旨,坚定党员对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要加强对企业党员的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国家的法律,合法经营,恪守职业道德,杜绝权钱交易,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教育党员理解和支持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妥善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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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深化认识,以改革的思路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打好持久战。要深化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以更好地掌握精髓、指导实践。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XX”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XX问题和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X党X国。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聚力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打好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整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减少职能交叉、合理配置人员、加强监督和办案力量,探索新的派驻办法,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把不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把好关,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是转变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盯关键,打好歼灭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善于抓住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从而带动全局工作推进,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

  四是提高能力,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干部队伍XX建设,认真落实中省纪委“四个不准”“六个严禁”的要求,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稳定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等条件,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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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纪委是纪检监察机关最基层的机构,发挥好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职能,对于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保障群众正当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意义。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乡镇纪委的案件查办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很多信访案件都需要县级纪委指导或督办才能顺利进行。xxxx县纪委在督导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中,对案件查办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问题性质划分不清。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大反腐力度,百姓的维权意识也不断增强,很多群众有了问题就到各级党委和政府反映,其中维护自身利益的事项和反映党员干部违纪的事项往往合并在一起反映。而对于普通信访事项和纪检监察业务内信访举报交织在一起的问题,乡镇党委、政府在处理过程中,有时并没有进行明确的剥离,而是一律按照一般信访问题来处理,使一些纪检监察业务内案源线索没有得到很好处置。

  2、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有些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反腐坏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查办违纪案件认识不到位,认为查办自己管辖的党员干部,影响单位考核评价,影响班子稳定,妨碍经济发展。同时个别纪检干部怕得罪人、怕遭打击报复、怕被不公正评价,致使对违法违纪现象不敢抓、不愿管。个别纪检干部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过几年就要换岗位、换地方,查办案件不够积极主动。

  3、人员业务能力不精。乡镇纪委普遍由3-5人组成,纪委书记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的较多,大部分的乡镇纪委书记还分管党建、宣传、共青团等工作,身份多重,头绪多样,事务繁杂,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并不充裕。而纪委委员大都由基层站所负责人兼任,自身还有其他工作,很大精力、很多时间都在用于处理与纪委工作无关的事情,平时办案不多,业务生疏,缺乏实践锻炼机会,不能掌握办案技巧,办案经验相对不足,使得办案质量不高,影响面不广,震慑力不强,没能发挥查办案件惩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功能。

  4、案件查办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办案程序不严格。对于查办的案件没有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的要求去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工作随意性大。二是办案材料不规范。在办理案件中,对于谈话笔录、证言证据的采集没有按照上级发放的模拟卷宗进行,一些该向被调查对象说明的权利和义务都没有写入调查材料。三是办案时限不遵守。很多乡镇纪委办案过程时间过长,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工作,事后也不及时填写延期申请报告,有的因案件久拖不决引起群众的不满而造成越级访、重复访。四是卷宗管理不认真。很多乡镇纪委调查案件后的卷宗并没有实行专人保管,专库存放,而是与其他常规卷宗一起存放,其他人很容易就能查阅到,也容易造成丢失和泄密等严重后果。

  二、意见建议

  1、区别对待,分类处置。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普通信访事项从办理依据、办理程序、保密程度等方面都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在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时,首先要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明确的分类,普通信访问题和信访举报要明确区分,然后再分别进行处置。对于纪检监察业务内的信访举报问题要按照案件检查工作的要求严格履行审批和调查程序,同时做好保密和对举报人的保护工作,防止因举报人身份泄露而产生打击、报复行为。对于普通信访问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上访人对答复不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法制渠道内解决问题。

  2、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查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关系到农村社会安定、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乡镇党政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支持和重视。乡镇纪检干部更要增强办案意识,有线索就要核实,有案件就要查办。一方面要认识到有案必查是尽职、不会办案是不称职,有案不查是失职,压案不查是渎职的观念,变不想查、不愿查为积极主动查;另一方面要多请示,多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推动案件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3、提升素质,抓好培训。高素质队伍是抓好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必须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提升纪检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配齐配强纪检干部。针对当前乡镇纪委力量薄弱的问题,要及时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业务能力突出且具备法律、财会、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同志充实到基层办案一线。二是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制定培训规划,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等,组织乡镇检干部系统学习案件检查、信访受理、案件审理等方面业务知识,重点掌握查办案件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并结合典型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剖析,总结经验。县纪委办案时,有计划地安排乡镇纪委的同志参加,从实战中获取经验。还可以尝试建立乡镇办案联席协调机制。凡重要线索的初核和重要案件的调查,由县纪委相关业务室与乡镇纪委共同商讨对策,选准查办案件的方向和突破口,集中力量,强化突破。

  4、加强监督,重视质量。在加强业务指导的同时,还要加大对下转信访案件的督办审查力度。对批转到基层纪委的信访案件,要求办案单位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模拟卷宗的要求,严格案件审批和查办程序,严禁未批先办问题发生,同时加大催办力度,要求承办单位严格遵守办案时限,对于问题较多、查办难度较大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结的,要写出书面延期报告,但最多只能延期一个月,如超期不报,对办案人员予以诫勉谈话。对于下级报送的案件卷宗。上级纪委要进行认真审核,对定性不准、证据不足、证据链条缺失的案件提出补证和完善意见,责成调查单位重新调查或进行补充完善。案卷材料必须按照模拟卷宗的要求和标准,统一打印目录和卷皮后归档立卷,进行专人保管、专柜存放,提高案件管理规范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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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以来,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国企改革步入深水区和攻坚期,迫切需要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这无疑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从严治企,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值得深入思考和探讨。

  一、国资国企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运行情况

  xx区国资国企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现由区纪委派驻国资委纪检组承担,主要负责督促国资国企系统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检查企业领导决策是否正确;督促正确地制定和有效地组织实施企业生产经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等工作。纪检组现有工作人员5名,负责xx区88家国有企业(包括全资、参股、控股)、12个党组织的纪检监察工作,重点负责xx区国资系统一级直属企业共10家,其次对运行的直属企业的子公司进行不定期监督监察(重点是对设立党支部的二级企业,及业务量较多、涉及承担政府项目的企业),截止20xx年底,国有企业总资产xx亿元,区国资委及国有企业总人数xx人,党员共计xx人,监察对象共计xx7人,其中领导干部xx人,环节干部211人。另外,xx区自来水总公司总资产xx亿元,总人数xx人,党员xx人,监察对象xx人,其中领导干部xx人,环节干部xx人。自来水总公司目前由xx区水务局监管。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企业对派驻纪检组落实“三转”的思想认识不够、理解不透。部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派驻纪检组工作认识不到位,只重视生产经营,片面强调企业发展的各项数据,认为纪检监察监督能力太强会打击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影响企业的发展,从而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不太热心,导致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绝大部分国企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未设置专门的纪检工作人员,各党支部的纪检委员大部分为兼职纪检委员,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只从事支部委员的其他业务工作,拿出时间做纪检工作的基本没有。部分企业工作上以其他党政工作为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为应付检查,实际主动开展的工作很少。大部分企业纪检工作没有建立相关的考核机制,监督检查工作停留在书面、档案资料等方面,甚至以宣传教育工作为主,监督检查工作为辅,丧失了其最根本的功能作用。

  (二)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相关制度不够完善,纪检组保障缺失影响派驻工作的独立性。一是目前针对国企纪检监察的专项管理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全面性,使派驻纪检组职能发挥缺乏理论依据和制度保障,部分制度只是针对某一项问题漏洞,没能具体化系统化等诸多问题,使得纪检监察工作流于形式和表面,实际操作性不强,监督机制不能适应现代化的企业发展模式,缺乏现实指导意义。二是目前派驻纪检组的后勤保障主要依附于所驻在部门,有“寄人篱下”之感。派驻机构人员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等几乎所有环节都需要驻在部门安排,造成“嘴软、手短”的尴尬情况,使得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底气不足,独立性差,权威性缺乏。

  (三)工作方式难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单一。一是对国企的纪检监督方式缺乏必要的专业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财务、审计等方面专业性不够,查处国企中腐败案件能力不强,另外监督大多为发生举报或者出现问题后的监察,基本为事后监督,时效性滞后,致使纪检监察效能疲软,不能有效防范企业在运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二是内部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往往是按要求完成了监督检查工作,但实际发现问题少,甚至为“零问题”,对如何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检查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研究的少,没有真正使内部监督形成威慑作用。三是纪检组监督的单位较多,各单位工作、会议、活动千头万绪,尤其各企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比较多,有的会议有时扎堆召开,同一天安排好几个会议,纪检组往往是分身乏术、顾此失彼,很难做到全覆盖的要求。

  (四)纪检队伍自身建设有待加强,力量不足严重影响派驻工作时效性。一是国资委纪检组人员少,且成员的知识结构、综合能力还不适应履行综合监督职责的需要,致使工作质量不高,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不强。二是纪检组人员时常被抽调参与纪委其他中心工作或专项工作,出现与岗位本职工作经常或长时间脱钩的情况。另外,纪检组还需抓好监督责任清单中相关条款的落实工作,信息工作、案件查办等工作考核“一样都不能少”。力量配备单薄与所担负的任务繁重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问题。

  三、对策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认识,树立起红线意识,“一把手”要带领班子成员加强对纪检监察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提升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地位。上级纪委要与时俱进,建立完善符合工作实际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相关制度,将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到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当中去。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从源头抓起,健全企业在融资、投资、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等经营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中的相关管理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堵塞漏洞,遏制国有资本的流失和其他腐败现象的发生。纪检组要定期不定期地督促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同时,要建立完备的监督检查工作流程,明确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量化检查点,既为纪检监察人员严格执纪监督提供判断依据,也为被监督单位开展工作提出指导,有效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形成上下联动。

  (二)加强监督监察,实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强化派驻纪检组对国企重点岗位、重要人员和重大事项常抓常管,对其他领域和人员也要发挥监督职能,纳入监管范围,监督到位。要瞄准腐败现象发生的新趋势和新表现,做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注重日常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突出监督重点,开展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实现由“全面出击”转向“专项检查”的定点突破;拓宽监督渠道,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努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另外,要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作用,发挥整体监督力量。目前,国有企业的监督职能机构包括监事会、纪检、监察、审计、工会等,这些机构虽然工作性质不同,但各自都有对企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所以,必须要整合多方监督力量,实现多元化组合,实现监督范围的全覆盖。

  (三)加强学习教育,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督查干部队伍。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关键是要着力选优配齐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管理,提升业务素质,注重德才兼备,培养出一批有才有德有能力的纪检骨干队伍,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鼓励他们敢于担当、大胆作为,让他们在忠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实践中快速成长进步。

  (四)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打造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结合xx区实际情况,一是建议在资产存量大,业务量多、人员相对多的国有企业实行单独派驻,保证决策、实施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二是国资委党委是党组性质的党委,党委书记、委员采用任命制,类似办事处党工委,建议在国资委党委下面成立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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