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集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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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集合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1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6月份将听取和审议区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情况报告。为做好常委会的审议工作,5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徐灶米主任带领下,深入区法院开展调研工作,调研组参观了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观看了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片,详细了解诉调对接平台建设、纠纷化解渠道、诉前调解实效、经费保障等方面情况,听取了区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的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xx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构建调解五大平台,极大促进了多元解纷工作的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建立物业纠纷联动调处平台,在8个镇街,19个社区分别设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站”和“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物业纠纷214起;建立法官工作室平台,采用“领导包片,法官包点”模式,先后成立覆盖全区的十个法官工作室,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余次;建立律师专业调解平台,成功调解各类案件194起;建立法院专职调解平台,积极开展诉讼纠纷调解,累计调解成功案件464件;建立道交一体化平台,成功调解23件,累计标的额达152.54万元。

  20xx年以来,区法院深入探索诉源治理,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实现了诉与非诉的有效衔接,分流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积极推进繁简分流双轨运行,大幅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效率,既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又为促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去年,被市中院授予“全市法院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先进单位”。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于20xx年1月颁布实施,一些部门、单位对该部法规宣传不到位,一些干部群众对该法规了解不够深入;个别矛盾化解主体履职主动性不够,缺乏担当意识;部分群众对多元解纷的有效性尚存疑虑,诉前调解积极性不高。

  (二)联动机制有待完善。从目前情况看,法院是多元解纷机制的主力军。各化解主体之间工作衔接不够及时高效,信息交流不畅,资源不能共享,没有很好形成合力,联调互动良性机制尚未形成。

  (三)调解能力有待提高。许多纠纷调解在基层进行,一些调解员在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上比较缺乏,与新时期纠纷化解工作的要求存在差距,纠纷化解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几点建议

  (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互相联动,便民司法。要向区委、政府积极汇报,政法委牵头相关综治部门出台相关多元解纷的长效机制,做到多部门互相联动、共享信息、综合治理,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二)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树立多元化解纠纷理念。除在机制上赋予当事人在解纷方面广泛的程序选择权外,还应引导群众克服过分依赖诉讼解决纠纷的观念,对多元解纷机制的优势和效果加强宣传,在群众中普及多元解纷观念,引导民众形式正确、理性的解纷观念,推广使用调解等非诉讼解纷方式解决民商事纠纷,让自治的观念以及对和谐的追求深入人心,为构建非诉讼解纷机制提供诚信和谐的社会基础,积极推进“和谐屯溪”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着力加强基层调解员队伍建设,注重由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人士担任;注重选聘律师、医生、教师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等人员担任调解员,积极探索人大代表参与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要切实加强基层调解员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新时期要注重线上调解工作和能力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基层调解员队伍。

  (四)完善激励机制,强化工作保障。要把多元解纷职责分解到相关庭室,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推动多元解纷机制的长远发展和常态化运作。要强化经费保障,争取资金增加多元解纷经费投入,适当提高个案补助。要建立健全多元解纷的考核奖惩制度,实现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并行,促进调解人员尽职尽责参与纠纷化解,进一步提高多元解纷机制的成效。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2

  *镇位于**县北部,是全省经济百强镇镇和全市重要的工业生产基地之一。**镇区域总面积58平方公里,辖10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3.4万余人。人口复杂、地域较大、各种矛盾纠纷较多的镇镇。望龙司法所这几年来,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镇、村、社三级调解网络,积极、认真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防控体系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为了切实掌握我镇的社会矛盾形势和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近日,组织开展了专项调研。现结合工作中的一些实际做法,将调研情况汇总如下:

  一、我镇矛盾纠纷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纠纷类型多样化。随着改革措施的深化和开放程度的扩张,矛盾纠纷也趋于多样化从过去主要以家庭矛盾和邻里矛盾为主。转变为家庭、邻里、经济、土地、保障、维权等各类纠纷共同存在。矛盾纠纷的范围和牵涉面不断扩大,而且往往是几种类型的纠纷融合在一起交织在一起,或由一种纠纷引发出其他纠纷调处的难度加大。

  2、纠纷主体多元化。随着广大群众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从过去表现形式单一的矛盾纠纷发展为涉及面多元化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因项目征地、林权纠纷、赡养纠纷、社会保障、产业结构调整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尤为突出。这些新型纠纷较之于传统纠纷,起因复杂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就会蔓延激化,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影响。 

  3、纠纷上访率升高。传统上村社区各级调委会对一些民事纠纷都在初始萌芽状态得到了有效的化解,不至于发展蔓延和导致“民转刑”、“刑转群”案件。但由于社会经济的迅速变革,在市场经济环境的冲击下村社区调委会的纠纷解决功能相对萎缩,调解纠纷的主动性和数量明显下降。同时纠纷当事人受“不上访就没人管”和“法不责众”等心理因素的影响认为人越多就越有理、越是上访就越容易解决问题。有了矛盾和问题不是逐级反映协商解决,而是采取集体上访甚至越级上访的办法,给政府和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影响也成为困扰党委、政府的一大难题。

  4、纠纷调处难度增大。新的发展形势下矛盾纠纷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调处疑难化、牵涉范围广、持续时间久、对抗程度强等新特点。受传统体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有些矛盾的解决不能达到立竿见影的目的。有些矛盾难以在现有的条件下得到解决,有些矛盾不能一次性得到彻底化解,即使现在解决了将来还有可能再次出现甚至加剧,致使形成重信重访和缠访。旧的问题没有解决的同时新的矛盾还在不断产生,新旧矛盾相互叠加、相互影响这都给调解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难度。

  二、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1、健全完善全覆盖的矛盾调解组织网络

  制定综治维稳月任务清单,通过清单对各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的落实进行检查评比,通过检查督促,使矛盾纠纷排查有效的全面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把群防群治牢牢延伸到各村民小组。同时,采取领导和机关职工驻村、村级领导挂组的挂点制,加大宣传力度,要求逢会必讲稳定,下乡必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到早安排、早发现、早落实。各村委会和各单位成立相应的矛盾纠纷排查领导组,结合创建平安的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和进取意识,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的工作格局。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室,配备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把调解组织延伸到每一个角落充分发挥其维护稳定的作用。通过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调解组织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

  镇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网络。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

  2、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处置矛盾纠纷

  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建立完善预防和妥善调处矛盾纠纷的四个机制,即:集中排查机制、统筹协调机制、快速联调机制、考核奖惩机制。落实好事前防范和目标防范相结合、经常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分级调处和应急调处相结合、专门调解和群众化解相结合、强化责任和奖惩制度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坚持政策性问题普遍排查、个案问题专题排查、潜伏性问题深入排查和苗头性问题提前排查的原则,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由被动到主动,由调处为主到防范为主的转变,力争做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切实落实“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调处责任人,一个调处方案”,每月定期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集中了解纠纷排查情况,使矛盾纠纷情况不漏不重底数清,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达到无一件民转刑案件发生的目标,有效杜绝重复访、越级访和集体访的趋势。重大疑难案件,提交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推行“大调解合议制”建立联动联调的工作模式确保各种矛盾纠纷的成功调解。同时积极促进调处工作延伸。在开展边界“三联”取得实效的基础上,打破行政区域束缚,积极与毗邻乡镇协商配合,形成合力联合调解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几年来毗邻周边协作共防,取得良好效果。

  3、抓信息渠道畅通,强化队伍建设

  综治办和各村社区(各单位)组建领导小组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以开展“两学一做”为契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排查矛盾纠纷工作。同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狠抓矛盾纠纷排查与各项创建平安措施的落实,全面提高基层调处工作水平。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各村

  社区成立“红袖标队伍”,及时发现和上报不稳定信息。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力支持,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的局面。保障信息渠道的畅通,有效监控了社会治安的动态,提高了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的前瞻性、预见性和准确性。

  4、因事制宜、有的放矢

  一是针对不同的矛盾首先要查明基本事实,包括双方当事人引起争议的原因争执的焦点,分析了解当事人的想法找到准矛盾的切入点确定具体的调解方案。二是运用换位思考把握当事人心理,切中要害消除抵触心理。设身处地将心比心地思考对方的感受和心情反复细致的思想疏导直到达成协议。三是注重语言艺术,将大道理同当事人的现实生活和周边类似案例联系起来,转化为贴近实际生活的小道理,缩小当事人心理预想标准。

  三、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主要对策、意见和建议

  1、建立矛盾纠纷每月排查分析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分析例会,主要听取本辖区每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情况报告;排查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研究重大复杂疑难纠纷或跨区域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和防激化措施;交流纠纷调处工作经验,安排下一步纠纷调处工作。

  2、建立工作责任制度

  村社区调委会对本辖区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深入排查,及时调解,并定时上报。镇综治办对本辖区各村社区发生的纠纷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进行汇总分类;对重大疑难纠纷及时上报;对依法属于某个部门调处的,移送某个部门并配合调处。

  3、实行包案调处制度

  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驻村小组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

  4、建立调处工作清单制度

  每月通报村社区综治维稳任务清单完成情况,上报的材料可包括完成情况、主要类型、纠纷的特点、动向和规律,解决办法,预防措施等。

  5、抓好基层调解员的培训

  由于人民调解员来自村民委员会成员或选举产生的群众。大多数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法律素质不高,因此,搞好调解员的培训,是做好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镇综治委和司法行政部门肩负着管理或指导本级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责,采取集中培训或个别咨询的方式进行,不断提高调解员的素质。

  6、经费保障

  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存在劳动和报酬不相协调的问题, 无法落实无固定收入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综合治理的激励机制,形成多干少干一个样,特别是村民小组一级。建议通过法定程序,将调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调解、奖励经费充足、稳定,进一步落实调解人员补贴,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为搞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坚强的后勤保障。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3

  今年以来,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夯基础、抓重点、破难点、谋创新”的工作思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重点领域纠纷化解和多元化解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能力和社会风险防控能力,及时有效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夯实多元化解工作基础,健全完善多元化解体制机制。

  1、及时部署安排多元化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综治、多元化解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制定下发《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对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进行了细化分解落实,各县(区)和市级各成员单位也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将多元化解工作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以要点、方案、细则等方式逐级逐项细化分解,确保了多元化解主体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地落实。

  2、稳步推进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建设。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方案,结合我市行政区划实际,认真组织、深入推进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建设。目前,已全部完成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变更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的报批更名工作,并完成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的挂牌工作,达到了有场地、有窗口、有人员、有机制、有保障等“六有”要求,总体上保证了各级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的日常工作运转,实现了“实体化、实战化”和“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的“一站式”纠纷化解服务。

  3、优化完善多元化解组织网络体系。结合“两项改革”后我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变动调整布局的客观实际,及时督促各县(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调解力量进行优化完善,确保领导体系不变、调解力量不减、工作劲头不松。目前,基本构建起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以市、县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为主导,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为牵引,以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为延伸的全市多元化解组织网络体系。

  4、强化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建设。常态化坚持村(社区)每周、乡镇(街办)每半月、市县级每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定期分析研判报告制度和重大活动、节假日、重要时期集中、专项排查调处化解制度,对辖区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开展梳篦式、拉网式排查,每月及时向省多解办报送分析研判报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报告、命案发生情况统计表,及时报告工作信息简报及创新经验做法。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分层级、分部门、分行业健全完善源头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健全完善衔接联动化解机制,法院、检察、公安、信访、司法、专业行业等部门积极开展资源共享、会商研判、衔接联动制度机制探索,深化“诉非衔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建设,实现了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依法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防止了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赴蓉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5、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展板、LED显示屏、资料发放、广播、 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手段和微博、微信、QQ群、公众号、公众信息网、抖音、快手等新兴媒体,广泛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宣讲,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尊法、敬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不断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已经形成。

  (二)突出区域部门协调联动,聚焦重点领域矛盾隐患预防化解。

  大力整合各地、各部门、各系统调解力量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等社会力量,健全完善区域部门衔接联动制度机制,畅通矛盾对接流转渠道,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整体合力。聚焦受疫情影响的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强分析研判,提高防范涉疫情矛盾纠纷的主动性。深入开展排查研判、防范化解乡村振兴、“问题楼盘”、涉校、环境保护、劳动社保、征地拆迁、交通事故、医疗卫生、婚姻家庭、金融、消费维权、土地承包等重点领域、行业专业部门纠纷隐患,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和民族地区的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着力抓好省第五轮重大矛盾纠纷跟踪督导化解,确保了重大活动期间全市社会持续稳定。

  (三)锁定矛盾纠纷“四预”机制建设,多措并举防控“民转刑”命案。

  密切关注易激化为“民转刑”命案的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经济往来、人身损害等矛盾纠纷,加大排查化解力度。加强重点人员教育管控,对扬言报复社会人员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性格偏执等人员的动态排查、思想教育、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做好社会心理服务、情绪疏导化解和危机干预工作,有效预防其违法犯罪。深化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缉枪治爆、管制刀具收缴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寄递物流“三个100%”,优化防控力量配置,强化治安复杂场所和重点行业场所管控。加强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预置“四预”机制建设,强化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首问责任、依法告知、引导分流、联动化解等工作制度,推动事后化解向事前预防转变。通过智能化、信息化分析研判,第一时间汇总锁定易引发“民转刑”命案的重点人员、重要警情,及时推送或通报责任部门、责任县(区)严格落实稳控化解处置措施,及时把易引发“民转刑”命案的风险隐患通过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妥善处置等方式消除在未发、萌芽、始发状态。

  二、主要困难问题

  (一)经费保障不足。从目前掌握情况来看,除部分县能做到足额保障外,其他区县经费保障距离规定标准都有一定差距,有的县(区)甚至靠市上的补贴作为主要经费来源。加之市、县、乡三级正在推进多元化解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部门平台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资源整合需要大量资金。恳请市财政在多元化解工作经费和个案补助经费保障上予以大力支持。

  (二)个案补助标准较低。最新的个案补助暂行办法距今已有7年,当时一般矛盾纠纷每件补助 100 元,疑难矛盾纠纷每件补助 200 元,重大矛盾纠纷每件补助 300 元,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的不断攀升,当时的个案补助标准已不适应现实需要,另外个别县(区)没有做到将个案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从而大大挫伤了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个别调解员甚至萌生了退出调解工作的想法。

  (三)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建设规范化信息化程度不高。鉴于目前多元化解工作信息系统是由省上委托相关公司开发,与其他部门现有的中央级、省级平台整合存在技术壁垒和资格授权。目前虽有部门行业派员入驻但衔接联动等尚需进一步完善,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多元化解信息系统资源整合、纠纷数据成果运用、线上线下联动化解尚需进一步加强,“实体化、实战化、智能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制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个案补助办法》。结合近年来的社会发展、经济运行、财政收入、物价调整、多元化解工作量等客观实际和当前人民调解员目前队伍管理、思想动态、情绪波动等现状,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个案补助暂行办法( 试行)》的基础上,对多元化解工作经费保障、个案分类标准、个案补助标准、补助人员范围、经费审批程序等作出规范或修改调整。

  (二)探索多元化解协调中心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突出“实体化、实战化、智慧化”要求,探索开展多元化解协调中心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三)扎实推进“枫桥经验”开花结果。在现有工作创新和经验上为多元化解工作趟出了新路子,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样板房”。下一步,将深耕我市沃土,厚植推广本地“名片”,围绕单位部门、行业系统、协会组织、调解室、调解员、调解个案、制度机制等7个方面,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因案施策开展嫁接创新,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开花结果,实现创新“盆景”向花海“风景”蜕变。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4

  今年是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建党90周年,也是我县“进位赶超、科学发展”的开局之年,我局把矛盾纠纷大排查、调解化解矛盾当作社会稳定工作中重中之重来抓。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政法委的正确的指导下,我局调解矛盾纠纷5起,为我局达到“平安、和谐、稳定”的局面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我县农村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局结合本地实际,周密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在全县农业行业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现将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落实

  为切实加强在国庆前后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工作的领导,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做到对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矛盾、民间纠纷、信访问题和突出治安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我局结合实际,把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以永农字[20xx]9号文件成立了永修县关于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的日常工作,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抓好本部门和协助相关部门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和信访工作。二是以永农字[20xx]15号文下发了《关于印发《永修县农业局调解矛盾纠纷工作制度》,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排查调处、整治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要求经管站(减负办)、种子管理局、良种场、畜牧中心、能源站、农业执法大队、粮油站、植保站等8个部门,全面排查摸底,开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对未息访息诉的矛盾纠纷、重点对象继续做好调处和稳控工作,同时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开展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并抓紧组织实施,切实把“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动员好、部署好、组织好、落实好,确保“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取得实效,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群众互谅互让、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消除分歧隔阂,达到定分止争,息事宁人的目的。三是对排查出来的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能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落实责任,签订责任状,完善责任制体系,不断强化矛盾的化解工作,做到发现一起,调处一起,稳定一起,并加强督促检查,实行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例会或调处化解工作会,分析研究个案,提出解决的有效办法,责任领导还经常组织相关人员与诉求人见面,了解掌握矛盾纠纷动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进展情况和稳控情况,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发挥职能,加大力度

  我局在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工作中,能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渔业执法的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及时排查、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消除不稳定因素,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第一、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打假护农工作为中心,开展以放心农资和放心农产品为主题的全县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一是全面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检查;二是对农资市场进行全面质量抽查;三是对全县种子经营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乡镇集贸市场的散装杂交水稻种子进行清扫收缴;四是认真处理农民投诉,做好调解工作。第二、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渔业生产安全长效机制,保障安全生产。第三、不断加强畜禽检疫和蔬菜水果农残检测工作,保障群众能吃上“放心肉、放心菜”。第四、加强动物防疫执法,保障畜牧业生产顺利发展。第五、加大农村土地承包和农民负担的"执法检查力度,化解农村不安定因素,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第六、开展农残和土壤污染情况监测,为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创造了条件。第七、开展沼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沼气使用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产财产安全。

  三、强化措施,深入排查

  依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巳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局能加大工作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扎实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一是高度重视抓信访工作,特别抓好初信初访,提高初信初访的化解率、办结率,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抓排查,要严格按照预警在先、控制在先、防范在先的要求,全面及时排查可能影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抓调处,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能强化调处工作,认真细致地化解每个纠纷、每个矛盾,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办法,落实责任制,不断强化矛盾的化解工作,做到发现一起,调处一起。还重点调处解决了5起种子公司职工提出上岗,改善生活待遇的信访事件。

  四、着重调解、化解矛盾

  全年以来,我局发生了5起重要的信访事件,一是三角乡牛岭王村爱群组要求嫁娶发生的土地分配调整问题,二是梅棠白槎农民在购买农药发生药害事件,三是滩溪镇农民发生土地纠纷事件,四是艾城东郭村农民土地纠纷事件,五是种子公司职工要求上岗就业解决生活待遇等问题。通过广泛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集中解决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治安问题,健全了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化解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了各类重大活动的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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